• 登录
社交账号登录

眉山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-亿企财税

眉山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-亿企财税

¥0.00

眉山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-亿企财税


一、申请人资格

(一)申请人主体条件

1.申请人应持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或者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(可以为企业法人、合作社等,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);

2.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,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,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(二)申请人的注册地(即住所)和生产场所均应在本省行政区域。

(三)申请人应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,其经营围应当覆盖生产所申请许可的食品类别。

(三)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微信截图_20221112192852.jpg

二、许可条件

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,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符合下列要求:(一)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
(二)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

(三)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、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

眉山代办生产许可证 眉山食品生产许可证续期


产品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