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?
眉山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?
1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2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、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,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;
3、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4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其次,食品生产许可分为32个类别,根据申请类别食品风险度的高低,由市、州、省分别审核发证。其中粮食加工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食糖、蔬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8个类别由市场局审批;速冻食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调味品、水果制品等21个类别由市场局审批;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保健食品等3个类别由省市场厅审批。
需要提交的材料有:
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工艺设备布局平面图、按比例标注的厂区周围环境及厂区平面图、生产工艺流程图、按比例标注的各生产功能间、委托出厂检验的,需提供委托检验协议原件、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(认证检验项目表)加盖检验机构公章、日常监管责任分工告知书、委托书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法人本人申报的,不需委托书,核对身份证)。